自上次搭訕記後,
『搭訕』這種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又再度發生了,
先說我發誓這次我絕對很低調,沒有再用齜牙咧嘴的啃炸雞模樣勾引小男生。
是這樣的,昨晚跟小韻吃完飯後,我們便到附近的勤美成品逛逛,
順便消化消化因為晚餐吃的太多而撐到有點不舒服的胃,(這是一個想減肥的人該做的事情嗎?)
晃啊晃的,不知不覺來到了真正的成品書局,因為沒有天生麗質,
所以只好靠後天培養一些文學氣質的我,便假裝優雅的走到暢銷作家的架前,
噢!當然我絕對不會拿起『投資大師羅傑斯給寶貝女兒的十二封信』來閱讀,
畢竟我對金錢的概念實在差到不行,這從我國小數學爛到不行就可略知一二了,
所以我拿了『怎能忘記我愛你』,作家是『H』,是奇摩名家專欄中蠻有名氣的作家。
總之,這都不是重點。
在我漸漸融入故事的劇情中,突然肩膀被拍了一下,
我的心中暗自竊喜:「啊哈哈!來了吧!果然裝氣質原來才是招來搭訕的王道。」
然後露出甜甜的笑容抬起頭來......
「小姐,請問妳身上這件雪紡紗的衣服在哪裡買的呀?好漂亮哦!
我在街上還沒有看過一樣的衣服耶!」
原來是個長相清秀聲音甜美的女孩。
好了!結果證實就算裝氣質也是沒有用的。
氣餒歸氣餒,我還是很熱心的向女孩說明這件雪紡紗的出處。
雖然漂亮的不是人而是身上的衣服,這樣我還是蠻開心的,
畢竟這樣大概是暗指我的品味還不錯!(幹嘛要一直自我安慰呢?)
我得承認一開始我直覺的聯想到「啊!該不會是拉保險的假裝找話題吧?!」
但是,後來又把這個念頭拋之腦後,而這樣的轉變完全是因為那個女孩是個正妹...
好了,我知道,我知道自己這樣以貌取人真的很不對,
不過最後我卻因為身上一件五百塊的雪紡紗上衣交到了一個朋友,
雖然說這樣冒冒失失的留下連絡電話實在很不謹慎,
但是讓我留下電話的原因,是因為她給我的感覺好像我的一個好朋友,
氣質、談吐及語調,整個人活脫脫就是好朋友的翻版嘛!!!
總之呢!這次的搭訕事件又是個幌子兼笑話,
證明了不論我是齜牙咧嘴,或是假裝氣質,都還是不會招來桃花的。
- Aug 17 Sun 2008 17:35
搭訕記 part 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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