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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相信一個人是能夠同時愛著兩個人的。
但那絕不可能是同等份量的愛,一定有個比較愛的,另一個比較不那麼愛。但自認為比較愛誰不是重點,也許自認為比較愛的其實是因為那是段早就知道不會有結果的感情;我以為,最最放不下、捨不得讓他受傷害的,才是真正的摯愛,哪怕你不願承認。
曾經看過一篇文章,裡面提到:『通常被隱瞞的那一個,才是他的最愛。』是呀!倘若真的比較愛,又怎麼捨得讓他失望傷心?
想想這句話,然後便可以看出,他最愛的是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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