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為了戀愛而戀愛的人,比較幸福。」
突然脫口而出的一句話。
不是為了安慰誰而不經大腦就說出口的,
而是我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的。
當然不可能每次都被愛情沖昏了頭,
但總有幾次是讓我們飛蛾撲火的,
在跳入也許是無盡的深淵前的一絲理智還是敵不過回眸一笑的震撼。
在轟轟烈烈的偉大戀愛結束後,
剩下的,還有什麼?
一灘卑微的淚水、一杯忘憂的Tequila、還是一張思念的信箋...
一直以來以為分手後我們懷念的是那個陪伴過自己的人,
直到真正談了幾次戀愛後,
才發現自己的想法觀念有多麼天真。
原來有時最讓我們回味的,竟是戀人未滿的心跳、第一次牽手的忐忑,還有擁抱的溫度。
這是不是為了戀愛而戀愛?
也許在熱戀的當下,我們真的以為自己很愛對方,
然而在分手後,最讓我們懷念的竟不是那個人。
然後我們開始害怕有天會變成人盡可夫的女人。
因為自己懷念的竟然只是愛情帶給我們的愉悅感,
是不是以後只要能帶給我們這樣感受的人,我們都會毫不猶豫的接納?
雖然我們明白自己並不是那麼廉價,
但也許不安就像條小蟲不斷的在思想中鑽進鑽出。
「絕對不會的,我最看不起這樣的人了。」這樣安慰自己。
自我催眠也許有點用處,但還是敵不過那條小蟲帶來的騷動。
其實有什麼不好呢?
如果為了戀愛而戀愛,
也許分手帶來的傷痛其實沒那麼痛也說不定。
等到再次真正敞開心房接納下一個人來佔據我們的生活時,
也許會發現,
原來對於過去的懷念僅只於愛情帶來的愉悅,
是因為過去的人其實沒有好到足以讓自己著迷進而懷念。
也許後來牽手的人,才是會讓自己一輩子放在心上珍之重之的極品。
- Jun 21 Sat 2008 18:13
想愛,為什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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