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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樣的名詞,卻有微妙的差異。

於是我便不喜歡將你們稱呼為「網友」。


因為部落格而認識進而成為朋友的朋友,
也許同樣是經由網路而產生的連結,
但我總覺得與交友網或聊天室產生的情感不同,
也許只是感覺上的問題,
然而別有所圖的關係讓我感到不安,
與因為興趣相同或是文字產生的靈魂碰撞截然不同,
如果通稱為「網友」會讓人感覺這樣的關係有點low。


「網友」這名詞對我而言,不是個優雅得體的關係,
感覺上有點黑暗、情慾,然後帶點犯罪猥褻的氣息,
總之我不是挺喜歡使用這名詞的。


當然當初聊天室流行時(我不太清楚現在還流不流行),
我也曾經很熱心的登入參與過,
也在裡面交換過聯絡方式,但卻很少接起電話,
或是以假的資料來矇騙對方,然後在將之設定為拒接來電,
這樣做也許有些過分,然而那樣有目的的相識讓人感到不安且不舒服。

接下來有好一陣子不經由網路認識朋友。


使用部落格也有幾年的時間了,先前完全是當作日記來使用,
除了流水帳,就是同學朋友交心連絡情感的管道。

直到某天不知是開竅了還是怎樣,
突然又懷念起徜徉在文字間的樂趣,
於是開始寫,為了自己,開始撰寫自己的情感。


然後因為文字而邂逅了許多朋友,不是別有所圖的慾望下,
男生或女孩,都因為同樣喜歡用文字的交流而相識,
也因為如此,在部落格上的友情最單純,沒有任何利益衝突或激情火花。




所以我從不將你們稱呼為「網友」,
我們的關係已經超越網友太多太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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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花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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