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某個部落格上看到一段話:
『不再被愛的那個人,才是真正的第三者。』
突然有股很深很深的感觸。
「妳這個賤人!妳是介入我們之間的第三者!」
「我跟他分手是因為出現了第三者。」
「我最痛恨破壞別人感情的第三者了!」
類似的話我們常看到,也常聽到,
甚至就發生在我們生活中。
常聽到兩個人分手的原因是出現了第三者,
也常聽到被拋棄的人大罵他的新歡是第三者,
更甚的會直接到對方的部落格留言罵人或騷擾對方。
然而,我想,戀愛本來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。
兩個人相愛時,就算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也不害怕,
只要看著彼此的臉,彷彿一切的一切都不再重要。
相愛的兩個人之間,是沒有『第三者』這個詞彙,
兩個人甜蜜幸福、如膠似漆,
更沒有多餘的空間來容納這個人。
我一直覺得,
只要一旦有一方不再愛著了,
這段感情也就不復存在,
不論他是否念著舊情而不忍心傷害妳,
不愛了,就是不愛了,
人,就是這麼現實。
一旦感情已經逐漸消逝,
新的人悄悄的佔據了他的心,
他漸漸愛上另一個她,
他對原來的她提出分手。
原來的她便逢人就詆毀新的她是『第三者』,
不斷的用行動、言語來破壞兩個人的感情,
這樣,到底誰才是所謂的『第三者』?
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,
當愛情已經消失,
這段感情就不再屬於兩個人。
這時,就算還愛著,也該慢慢看開,
而不是做個擾亂別人感情的『第三者』,
因為這段感情已不再屬於妳,
而是他們兩個人的事情了。
因為妳已經不再被愛,
如果盡是做些無謂的挽留,
一哭、二鬧、三上吊,
除了惹人厭之外,
妳才是人人口中那名符其實的『第三者』。
- Jan 09 Wed 2008 21:05
第三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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